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关于开展综合评价工作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了规范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行为,建立有序的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中国产权协会依据《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标准》(T/CSPEA 001-2020)开展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具体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产权协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要求,延续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监委、工商总局、证监会等六部委综合评价工作的做法,开展行业综合评价,并宣传推广综合评价前30家交易机构在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业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是协会履行的一项基本职责。
二、协会依据团体标准《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标准》(T/CSPEA 001-2020)组织开展对交易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相关评价活动,由协会依据综合评价团体标准、评分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对交易机构年交易额、硬件设施建设、交易质量、制度建设、信息化程度、人才培养、文化建设、服务创新、行业贡献和党组织建设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得分形成的产权交易机构综合评价前30家名单。
三、协会为响应政府要求和企业需求,彰显协会的服务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对综合评价前30家交易机构进行必要的宣传,协会只是公布综合评价中排名靠前的30家交易机构名单,仅供行业内部学习借鉴。
综合评价不是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综合评价工作为协会秘书处部门年度例行工作,由我秘书处内设部门负责实施,不组织评审机构其他外部评审委员会。协会开展综合评价的目的:一是为了推动协会会员单位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对标一流,提高行业整体实力。二是提升产权市场整体形象,扩大行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鼓励会员单位积极踊跃参与行业共建,凝聚行业向心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综合评价工作以促进交易机构互学互鉴为抓手,以对标一流、学习先进经验为路径,着力提升行业规范化运营水平。
五、综合评价工作旨在加强行业自律,展现行业发展成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反对内卷式竞争,积极鼓励行业良性竞争,共同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